现在租赁已经十分常见,很多时候我们差什么就会想到去租赁,毕竟租赁价格便宜,还方便。但是租赁就需要签订相关的租赁合同,这样才能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那么,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负有哪些义务?
【资料图】
网友咨询: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
律师解答: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有:
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3、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律师补充:
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
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休现。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的部分无效。
4.租赁用途:租赁用途,是指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目的,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居住。房屋用途在建设时经规划部门确定,不允许当事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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